我跟我一个朋友一起刚做厨房打荷一个多月辞职两次都不行 今天我俩写了辞职书交给他 说招不到人不能走?

2025-03-13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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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EMS给用人单位(是寄给单位法人,不是领导)寄送一封离职申请书,记得在面单上面写清楚时间和离职申请书几个字,拿手机录一段视频,然后寄出。物流信息截图保存下来,这就是证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三日,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附加条件也不需要谁批准,到期自动生效。

EMS是司法认定的,拒收也视为送达,单位别想抵赖说没收到。

记得保留发放工资何你去工作的凭证,如果单位拖欠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一次可以,如果以此为借口不放人,那就自己离开算了。对于不尊重自己的老板,就不要顾惜对方。

回答3:

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吧。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很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条例,建议,你们递交辞职申请书一个月后再次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可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你可以带上相关的证件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回答5:

找法律援助中心。只能说你们的用人单位可能还没有签合同呢!你反过来可以靠单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依注,员工交辞职信一个月时间后,老板就是没有招聘到新人来,是老板无能力的事,与你们无关的!你们可以拿工资结账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