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5年多,现在用工单位岗位取消了,要解聘我,合同是到2015年9月到期的。

2024-12-04 1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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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虽然用工单位的岗位取消,但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不一定要解除。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拒绝。但如果你同意解除,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