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本来是用人单位跟拟录用毕业生首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用于人才机构后期开具报到证等用处。
但是,现在好多学校为了某些表面文章,比如就业率等,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署,而不管学生是不是真正就业或是否能够就业。
所以,那些没有能够真正找到用人单位或者有其他打算的学生,就想办法托关系盖章。但没有关系的话,一般单位是不会愿意随便盖章的。其实盖不到,学校也不能强制学生如何的。如果过不了关的话,还是找关系吧!
就业协议书以至于后期的报到证需要变更的话,后面再说吧。不行的话,有些地方,就业证也是可以作为办理录用参保的材料的。
给个建议,这个就业推荐书、三方协议什么的以后可能有用的,比如入户、评职称什么的,所以你记得放好哦,我就是现在要用了才发现不知道哪里去了。回到你的问题,貌似我当初找到工作了,就盖了,至于你学校不知道有没有说什么时间内交上去啊,如实说明你还没找到工作,对于还没找到工作的好像学校还有另外一种政策吧,你问问老师,该怎么处理啊
无所谓的,我说下我的经历吧,当时毕业的时候辅导员要我们都交那个,我的就是随便盖得,应付毕业设计啊什么的,现在正常工作么的啥事?档案户口没啥影响!我们当时是4联协议的 ,现在改成了2联的!
目前人事档案这样处理的,用工单位和你签了这个协议,然后要去南京毕业生就业网申报(其他地方我不晓得),然后你的人事档案才会被转的。单独签了协议,貌似没什么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