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不在于合同中是否存在工伤如何处理的条款,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进而享受工伤待遇;
2.合同上注明的诸如“工伤概不负责”一类的免责条款是违反《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属于无效条款!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明确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原则: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 雇佣合同上“工伤概不负责”是格式条款,且严重的免除了自己的义务,加重的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实属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