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户口在武汉市,双方结婚后想把户口迁到老公所在地,可是老公户口所在地不接受,这不合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般夫妻结婚5年后,女方可以迁移到武汉男方户籍所在地!城市户口也没多大用处,子女户籍可以跟随父亲,读书方便些!也可以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