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政治部、人事训练、宣传、纪检委、警务督察、指挥中心、研究室、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监所管理、看守所、消防、警卫、边防、科技、信息通信、禁毒、出入境管理、法制、计财、信访、审计、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关党委、国际合作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