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人同居,过错方去起诉,可以证明感情破裂不

和他人同居,过错方去起诉,可以证明感情破裂不
2025-04-28 13:36:4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已经严重违反道德底线和相关法律的行为规范。同时,如果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有可能涉嫌犯罪,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当事人如果以其与他人同居,进行起诉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属于故意为之,法院不能采纳。如果其配偶以此理由进行起诉,法院在核实后,可以判决双方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回答2:

同居本身就是无效婚姻,如果有财产纠纷,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自行协商分手。

回答3:

不可以,只有分居半年以上才有可能

回答4:

过错方不足采信的
还是别奢望了
必须两人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