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值班12小时,休12小时,或者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这样工种,很多,
如车站的工作人员,列车检车员,油田钻井队的钻井工等工种,
都实行这种工作时间。
【3】这种工作时间是《劳动法》允许的。只要给足劳动者工作报酬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