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主要由哪些原因造成的?

2025-02-27 09: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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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从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常被人吐槽,因为有很多地方不够周到,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原因。

1.反家庭暴力法的不足之处之公民意识有限以及法律宣传不足。

家庭暴力的大多数受害者是妇女。中国绝大多数女性从小就被教导和灌输婚姻和家庭的传统价值观。尽管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妇女的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必须承认,当今社会仍然由男性力量主导,许多妇女选择默默忍受家庭暴力。由于担心这个问题会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公众舆论不一定站在妇女一边,甚至相当多的观点认为,妇女的个人能力应该对家庭关系处理不当负责。其他受害者,如老人、儿童和家庭中的其他弱势群体,对反家庭暴力法缺乏了解,不知道或没有能力利用该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此外,与离婚诉讼的当事方类似,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会厌恶诉讼,认为这些都是家庭内部的矛盾,除非不得已,否则不会诉诸法院。

2.就我国现行的家庭暴力法而言,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和不足。

首先,立法过于狭窄。例如,家庭中经常发生的冷暴力不在我国婚姻法的暴力范围之内。第二,缺乏人身保护令等相关支持措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程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原则大于实践。

反家庭暴力法足够全面,足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只要一些细节得到加强,家庭暴力就不会发生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法律形式中法律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

回答3:

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回答4:

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对受害者来说,多种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施虐者对受害者进行肉体上的攻击可表现为:用武器袭击或打击,殴打,用拳或物击打,用拳猛击,打烂,踢,烧,掌掴,用武器(刀、枪)危胁等,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

回答5:

当今社会仍然由男性力量主导,许多妇女选择默默忍受家庭暴力。由于担心这个问题会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公众舆论不一定站在妇女一边,甚至相当多的观点认为,妇女的个人能力应该对家庭关系处理不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