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开车撞伤“人脚踝肌肉拉伤”赔偿问题

2025-03-04 09:34: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工作性质原因,公司内部开车,撞到了人:说明是在工作过程中,那就是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工作人员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具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
因此,如果开车的人是故意行为则应由其本人承担你所说的各项费用;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个人无须承担。

回答2:

1.工作性质原因,公司内部开车,撞到了人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4条
据此你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只要是职务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撞到的是公司清洁人员
请问撞到他的时候他是不是正在工作中,如果是的话那么: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是工保条例14条第6项
如果是工伤的话那么医疗费的七成是工伤保险承担,受伤期间待遇不变工资照发,基本上需要赔偿的部分都由工伤保险承担了你还赔什么

就本案而言依法你是基本一分钱都不用再掏的,但是都是在公司手下干活就听公司安排意思意思一下吧,至于公司太过分的要求就可以不再理会了。总之一句话能协商解决就协商,协商不下即使对方告到法院你也不会输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回答3:

应赔偿:医疗费400元、误工费350元、不构成伤残不赔偿营养费,高出应赔偿数额650元。
工伤另让出500元不仅不合情理而且也没有法律依据。

回答4:

你去上百度上打110有法律咨询的网页,是国家开办的,里面有很多律师的。你可以去那里请教请教!

回答5:

赔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