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销做清算组备案,工商局的人说股东签字不合格,非让股东亲自去办理。怎么办啊?

2025-03-31 20: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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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清算组只有经过备案后才具备合法的清算资格。备案前还不具备资格,不能以清算组对外发布公告(当然包括登报发布公告)。

回答2:

首先,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不是难为人!注销必须股东本人签字,你找人代签的被人看出来了,还有什么可抱怨的?难道说谎被人当场揭穿了,还要说对方不讲人情吗?
而且这不是人不人情的问题,你的签字有问题,一旦把企业给你注销了,当时给你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后是有可能吃官司的!所以这一点不是为难人。
没有别的办法,你只能叫股东本人到场,因为你这有次前科了,所以股东不到场,工作人员是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