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情况按照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超了吗?可以胜诉吗?

2025-05-04 17:27:4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法第62条的规定可以知道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不属于个人,根本不是遗产,还继承什么。别提诉讼时效了。另外那不是房屋征收,是土地征收,分清楚事情的本质。房屋征收款与此无关,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