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1)抢劫罪(既遂)。他上前将妥推到水渠中,妥从水渠爬出后,王又将其推到深2.5米的地坎下。王某群随即跳下地坎抓住妥某某威胁说:“把你的钱和表给我。””妥某某无奈,将身上仅有的2.10元钱和一串钥匙扔在地上。(2)强奸罪(既遂)。被告人追上去,将妥推倒在地,卡住脖子,予以强奸。这是另起犯意(3)敲诈勒索罪(未遂)。奸后王怕妥告发,威胁妥说:“我把你弄死,免得你说出去让人知道。”妥求饶说:“把我的命留下,你要钱我给你拿。”王问:“给多少?”妥说:“给300元。”被告又问:“哪里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