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存续期间,你父亲将其房产公证赠与你的,如果其明确表示只赠与你,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明确表示,则通常属于夫妻共财产;因此,如果你父亲只赠与你一个人,可以在做公证时特别注明只赠与你一个人即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那么出卖后再购买房产,若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再买房产是另一方有支付房款的,这种情形稍复杂一些。首先要看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当然属于共同财产;如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对方的出资是借款还是共同购买行为,则要看证据及法官的个人经验。个人认为,不论是借款还是共同投资,主要的问题在于升值问题,如果没有升值,则只退还你的出资即可,如果有升值,则应对方适当补偿。
2010年新婚姻法规定是属于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
卖出的房价算个人财产,后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按市价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