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清朝没有专门的外交机构,外交事务由理藩院承担.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迫于五口通商,于道光二十二年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办理外交及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但这是个兼职,初由两江总督兼,二十四年改由两广总督兼,咸丰八年又归两江总督兼.十年改为南洋通商大臣,也是由江苏巡抚兼.
咸丰十二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奕欣、桂良、文祥为首任管理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在东堂子胡同铁钱局公所旧址.机构内设英国股、法国股、俄国股、美国股,后增添海防股,专责办理所有与清政府订有条约的西方国家的外交和通商事务,另设司务厅和清档房主管文件的缮写、收发和保管等.
光绪二十七年成立外务部,替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