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屋在取得手续的过程中,不增加面积是不需要缴税的,增加面积部份按正常交易征收契税,第二套房按3%征收。拥有第二套房产后,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条件,也是要征收房产税的。
目前,国家没有收取房产税,只是在重庆和上海试点:
1、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部份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
2、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看情况:若自住或空置不缴纳,若出租、经营缴纳!
房产税=住房租赁收入X4%=租赁收入X12%=经营性用房房产原值X(1-10至30%)X1.2%
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
第1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3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4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5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只是被提及的多,目前没有正式落实,不必担心。如果害怕的话,可以把你名下的房子过到另一个子女或者爱人的名下就行了。。
回迁房不需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