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厂宿舍突然得脑梗,请问厂里需要负哪些责任

2025-04-28 2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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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现行法律的规定,原则上不是工伤,厂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要看具体情形。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三、正确理解“工伤”与“视同工伤”

  严格意义上讲,因自身机体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是不能作为工伤的,而职业病因为工作致害物损害机体除外。所谓“视同工伤”指的是原本理论上和逻辑上不属于工伤的情形,通过法律法规的限定性规定而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即使是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并非都属于工伤。还需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条件。

      综上,按现行法律规定,除非你方能举证,你父亲的病与工作环境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厂里是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厂里从关心员工的角度出发,应当支付必要的人道主义抚恤,或发动员工捐款等。另外,有媒体报道,厦门市曾出台过相关规定,利用呼吸机延续病人生命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也给予办理工伤手续。

回答2: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3:

买了工伤保险厂里才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