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辞工时的工资底数x赔偿月数?

2025-05-05 2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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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
  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致,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山东省规定的计算基数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月数。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回答2:

你好,这个不是你的工资底数,应该是国家规定的你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比如成都2015年的就是4360元/月,当然你要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去咨询才能具体的知道你们本地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可能比成都的高也可能比成都的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