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实物折扣的问题: 比如买五送一,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处理有何不同?

2025-02-25 04: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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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赠品部分的税金不需要做进项转出,国税发2009年有关于买一赠一这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也就是说把总收入按货物的公允价值分摊到货物和赠品,赠品的成本就是购进的进价。
比如销售5件货物,收入1170元,赠送赠品1件,(成本价50元)
开发票:货物5件,金额1120元 赠品1件50元,合计1170元
分录为:借:应收账款或现金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税-销项税170
结转成本时:
假如5件成本75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贷:库存商品-货物750
贷:库存商品-赠品50

回答2:

买五送一那只是一种促销宣传口号,开发票的时候都是开五个,不是一个。税务局不管你买几送几,他看你库存出去多少。这样一来,增值税和所得税该怎么出来还是怎么处理就行了。

回答3:

买五送一,销售时按照5个计算收入和增值税,送的那一个视同销售按照成本价计算销售成本同时作为销售费用并转出进项税金。
销售时
借:现金 5个的价格+5个的增值税
贷:销售收入 5个的价格
贷:应缴增值税 5个的增值税
出库时,赠送的一个
借:销售费用 1个的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 1个的成本价
借: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1个的进项
贷: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金1个的进项
其他5个正常出库结转

回答4:

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但增值税细则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计提销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