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指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法律,关于物权、债权、民事责任等民法上的重要规定都包含在其中。一般说来在有《民法典》的情况下,只需要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就可以处理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了。
而《民法通则》只是关于民法适用的一些笼统的概括性的规定,《民法通则》确立的制度是在民事法律实践中被普遍适用的,但具体到调整每一个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时,还需要依据民法的其他部门法才能胜任。所以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已经有物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但依然还是要制订《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民法法律。
目前我国没有完整的《民法典》,民事法律采用的是《民法通则》做概括规定,各民事部门法作具体规定的方式,这与我国社会经济基础和民事立法起步较晚等客观现实状况是相符的。
刑法就不同了,狭义的刑法才指《刑法典》,广义的包括《刑法典》、《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附属的刑法规范,也就是非刑法中的关于刑罚的条文规定和司法解释。所以刑法也就不能称之为刑法典,更不要说刑法通则了
在外国,很多国家已经有了成熟的民法典,比如罗马法。
法典里包含了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等等方面的详细内容。
而我国的民法,目前只是通则和一些法律文件组成。可以说民法典包含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民法典的一个雏形或者是组成部分。
我国刑法包括了总则分则和附则
总则类似民法通则
分则类似其他民事相关的部门法律
因此我国的刑法也叫做刑法典。
法典详细全面,通则笼统。
严格意义上讲,我国没有一部法典。
我国传统是一个以刑法为主题的国家,传统社会中我国的民法一直是依附于刑法中的。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我国不得不开始重视民法,我国第一次适用民法并制定了民法的是国民党时期。建国后直到八十年代我国才开始又重视民法,并在这个时期制定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实际是民法典的前期,也就是说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成熟,先制定一个民法通则以代替民法典,我国在民法通则制定后至现在又制定了很多民法下的具体法律,像《公司法》《票据法》等。我国已在2002年把民法典制定的草案提交了全国人大进行审核!相信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就会出世了!我国的刑法本来就很成熟,所以一制定是就是《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