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原料药仿制必须用生产线上连续三批产品进行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后才能申报生产,中试线如与生产线不是同一条线,中试产品是不能直接申报生产的。另外,如果生产线不具备所申报产品生产许可,应先申请该产品生产增项,即扩大生产许可范围。
一般的流程是:
稳定性批次、工艺验证批次(可合并)做完后向省局报产——省局形式审查后接受或发补正通知书——省局受理——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核查(即动态3批)——3批抽样送省药检所检验——省局完成相关检查报告后通知申请人可封存并寄送资料(资料寄送至CDE)——省药检所完成检验后将检验报告寄送至CDE——CDE在收到申报材料及检验报告后才进入排队序列——等待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