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暖气开口费两年不用,就要重交开口费,真是太不合理了。

2025-03-13 12:37: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有规定吗?
济宁市物价局文件
济价格字[2006]63号
关于济宁市城区供热管网配套费的批复
济宁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市热力公司〈关于调整济宁市城区集中供热配套增容费的申请〉的函》(济建城字[2006]4号)收悉。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济宁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济宁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配套费(规划红线外)收取标准为:居民生活、办公、经营取暖以面积计价部分为44.00元/建筑平方米,工业用汽以吨计价部分为40万元/吨,一次性收取。济宁市曲阜新区集中供热管网配套费参照此标准执行。
此标准自2006年5月20日起执行,暂执行一年。待济宁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济宁市物价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

回答2:

恩 找相关部门反应

回答3:

开口费是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