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无权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应有招标人自选。2、国有企业200万元招标项目应公开招标。3、发放招标文件日期与评标会开始时间应间隔20天或者以上。4、评委会专家中,招标人(国有企业)不应两一,应为一人。5、其他四名评委也不应指定。 6、开标后,应有五个工作日的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