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判决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法院可以支持 但是如果女方坚持要求离婚的话 可能没有多大效果 现在婚姻法是分居3个月可以自动申请离婚的 不过以你的情况看 你能够在离婚时分到多一点的财产 小孩混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
肯定会判给女方的,因为孩子还在哺乳期不能离开妈妈,如果离婚法院首先考虑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