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完成凉水河等10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安门口等11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中医院改扩建工程主体竣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控制在市定指标以内。
201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完成6所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即将投入使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控制在市定指标以内,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2009年,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等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入使用,花厂峪革命纪念馆主体竣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投入使用。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挖掘发现双山子红岭上旧石器时代人类活动遗址,“青龙满族寸子秧歌”列入河北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完成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县志》通过国家评审。
201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星口等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竣工投入使用,烧酒技艺等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市级保护名录。花厂峪抗日纪念馆建成开放,革命烈士陵园开工建设。中国奚族文化研究中心、金代烧酒研究会先后挂牌成立,被命名为中国奚族文化之乡、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县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广播电台成功复播。在河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获得3金6银的好成绩。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县志正式交付印刷。 201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新增城镇就业380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8560人,被评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4.7%,重大疾病报销上限从3万元提高到4万元。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4.6%,为6.7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4200万元;社会养老保险在河北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双山子敬老院被评为河北省模范五保供养中心。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提高到8000元和5000元,为2405名群众发放救助金624万元。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共发放低保金3577万元。245套廉租房竣工入住,发放廉租住房保障金403万元。改造农村危房1800户,完成进度位居河北省第二。投资1130万元,解决了21个村1.5万人饮水安全和174个村3.7万人临时缺水问题。村干部人均基础职务补贴由3273元提高到44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