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同意后还会追究被告人的责任吗?

2024-11-27 15: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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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轻伤经过调解,如果调解协议已经签署并且履行完毕,是不能再起诉故意伤害和要求民事赔偿的。调解后会撤销案件,对方已经失去了再要求处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七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回答2:

如果不造成较大的伤残或伤亡和影响不大的构不成刑事犯罪,若打死了人任何协商都无用,触犯了刑法等法院判决。属于自诉案件或损害赔偿的,只要双方自愿协商解决问题的,法院可以不理,也就是告诉的才理。

回答3:

你好,轻伤以上是要构成刑事案件的,而刑事案件只要进入了刑事程序的话,不论民事部分怎么样,都不会影响犯罪的构成的,所以说如果民事部分法院调解掉的话,刑事部分还是要追究的。
不过每个地方对于轻伤是有不同规定的,有些地方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不追究的,如果你是浙江的话,联系我,我帮你看看。

回答4:

民事案件调解完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