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前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一般包括开庭传票、诉讼权利告知书、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针对被告)等,它们具有告知诉讼事由,宣示诉讼权利,提醒出庭时间的功能。一方当事人立案时提交的证据也通常在送达中与传票和诉状一起交给另一方当事人,从而开庭前送达也是庭前证据交换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