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抄税之后不能作废发票。
没抄税,直接作废,保持联次完整备查。已经抄过税的,不管有没有到税务局清卡,都不能再作废了,只能开负数发票来冲红,而且开的负数发票必须和你要作废的发票内容一致。
开具负数发票时先到税务局申请,具体步骤:
1、需要开具负数的那张发票上的客户出张退票证明,说明是什么原因要退票;
2、在防伪税控系中打印一式两联的开具负数发票申请单;
3、拿那张发票再到国税局申请,税务局批准后会打印一份通知开具负数发票的通知单;
4、拿到通知单后就可以回来开具负数发了。
你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吗,17%增值发票红冲好像没你这么方便的吧。误作废的再重新开新的,没作废的继续红冲作废
不可以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减。只有当月的发票才可以作废
不可以做废了。只能冲红,再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