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是指商家为了达到一定经营目的而打折或降价销售的正品商品,应承担三包义务。 同时,商家以单方面声明免除其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系无效民事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