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一学者,2010年2月份,取得发表文章的稿酬20000元;进行讲座取得收入4000元。王某应

2025-04-27 10:09: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两个不同的所得项目:
稿酬收入是按照其收入的金额扣除成本20%,按照税率20%缴纳税款,然后再按缴纳税款的70%缴纳个税,即稿酬应当缴纳个所税为:【20000*(1-20%)】*20%*(1-30%)=2240元;
讲座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费收入应当按照其所得扣除成本800后,按所得税率20%扣缴个人所得税即为:(4000-800)*20%=640元
两者相加王某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40+640=2880

回答2:

20000*(1-20%)*20%*(1-30%)+(4000-800)*20%=2880

回答3:

按不同的收入有不同的收税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