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贴的封条期限是多长时间

2025-02-25 1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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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封时间要根据案情决定。

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因案件侦查工作需要,查封住所或一些物品的,在侦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处理,会解封或收缴等。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6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公安局贴的封条需要咨询派出所后,被封的事由不存在了之后才可以撕下来。

如果仅是撕掉封条,警方知道后最多是警告一下。如处置了查封财物,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回答2:

三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回答3:

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6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撕毁封条的法律依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有关规定,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贴封条规定

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好像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15天,有必要可以再延期15天),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

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以上内容参考:都匀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回答4:

最长不超过60日。

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因案件侦查工作需要,查封住所或一些物品的,在侦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处理,会解封或收缴等。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6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贴封条注意事项

人民法院贴封条一般情况下就是被执行财产封存,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公安、税务稽查、质量监督、环保监查、工商管理、药食监管等部门门也可以执行封条封存。

封条在没有经过政府认同的情况下是不能撕的,可以到当地相关法律办事处进行调查,问明白缘由,按相关法律部门提示做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封条、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回答5:

不超60日,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因案件侦查工作需要,查封住所或一些物品的,在侦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百处理,会解封或收缴等,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6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度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知外。

办理刑事案件查封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七条规定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查封自动解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续封决定告知有关当事人。

以上内容参考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