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北宋时期人,(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字介甫,号中山,北宋抚州临川(今江西省临川县)人。生於宋真宗元禧五年。十一月十二年,卒於宗元佑元年四月,享年六十六岁。王安石受到父亲的影响很深远,其父益出任福建省建安的主簿(文书簿籍的主管),因不忍对贫困的百姓催缴税赋而博得诸多百姓的感激和爱戴;其后任临江军判官时,也经常站在庶民的立场,去揭发上司与当地豪族的不正常勾结,其清廉傲骨的精神深植王安石心中,为日后王安石的行事准则和态度。
仁宗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考中进士,时年二十二岁。不久他被任命为郑县(浙江省宁波)的县知事,这是他首次任官吏,担负起行政工作。在他四年的任内,他将平时积存脑海里的政治理念逐步实行,并有不错的成效。其一是水利灌溉事业的成功,另一项是尝试推行其后政争中最受争议的青苗法。熙宁二年,二十二岁的神宗不顾众臣反对,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次年更提拔为宰相,断然实行新法。王安石后来因在官场与吕惠卿不和,主动提出辞官返乡。晚年归隐於江宁府钟山,(今南京市东方的紫金山),於六十六岁那年病卒。
王安石是中国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 ,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 “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北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
王安石是宋朝人,具体是北宋人,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