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20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护照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同时申请签注。申请人前往港澳地区,须同时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三、申请提交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四、工作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1.办理护照工本费用200元;如果需要在护照办理地拍摄护照所需的照片需要另外支付拍照费用20-30元;如果需要后续通过快递寄送护照的话,需要另外支付快递费用10-20元。
2.办理港澳通行证工本费用100元,如果需要在办理地拍摄港澳通行证所需的照片需要另外支付拍照费用20-30元;如果需要后续通过快递寄送港澳通行证的话,需要另外支付快递费用10-20元;如果需要在办理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公示:
办理个人护照费用200元/本,办理港澳通行证100元/本,共计300元。
具体收费项目如下图所示:
首次申请护照所需材料 (一)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到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到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