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第八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要看工厂的企业法人是谁。如果是男方父母,则你们两人都是他父母的雇工,你们没有财产权。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就是男方所有,离婚时仍然归男方所有;如果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同意!!)
关键还是证据。
要有证据证明是单方父母出的本钱,没证据法庭上说不清楚。
夫妻任何一方工厂的收益 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第八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要看工厂的企业法人是谁。如果是男方父母,则你们两人都是他父母的雇工,你们没有财产权。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就是男方所有,离婚时仍然归男方所有;如果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如过你们两个人,能协商更好,实在不行就只好到法院了!
关键是要看产权在谁的名下
真走到这一步,我也不想劝什么了,只希望大家都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