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文规定,一般业主委员会成员都是免费服务的。现在关于业委会成员是否应该拿报酬问题在全国正在大讨论,问题焦点:不给报酬:谁能坚持下去免费为业主办事?很少,甚至许多小区都没有了业委会。给报酬:给多少?谁给?全职吗?性质算什么?职责范围?等等。到现在也还是争议阶段。既然问题突出来了,相信国家就此事会出台相关法律或政策予以规范,以解决业主、业委会、物业三方矛盾。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