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有什么风险。因为您是卖家,卖房收钱而已,无论谁买的您卖房都不违法。
买方帮卖方还款是把卖方欠银行的钱还了,房产证肯定还是卖方的名字,只有去国土局过户了重新出新证了才是买家的名字。
对于卖方而言,还不如取消合同,从新在签订新的合同。
这样的事儿最好委托一个中介来做个居间,比较稳妥,我们公司可以提供代办过户和居间如果你不想花这个钱,你可以在合同里把打款时间明确标出,而且在过户前一定要拿到全款,这样风险才会降低到最小
重签合同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