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
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
量刑:
《纪要》规定,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分别以盗窃、抢劫、抢夺罪定罪处罚,但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定罪量刑。并删除了《南宁会议纪要》中的“认定盗窃犯罪数额,可以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的价格。认定抢劫犯罪的数额,即是抢劫毒品的实际数额”的规定。《南宁会议纪要》这一内容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8项“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的规定。
运输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一种,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判处死刑。我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各司法机关在处理涉毒案件时都会非常慎重,适用取保候审、缓刑时,审查会非常严格。涉嫌毒品犯罪,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只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才能给您帮助。
运输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运输毒品的;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都视为走私毒品。
罪罚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走私毒品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