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工程;
2、建筑外装修、改造工什么公程;
3、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公共用地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比如工艺调整,或者其他可以理解的原因,很多的。
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规划合法性的唯一凭证,一般是不允许变更的。
如果已经颁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说明该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许可批准的各项指标进行建设,不得违反。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规划的,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进行审查、备案、重新审批,过程繁琐,其中可能要缴纳因行政违法、规划违章等造成的罚款
城市规划做重大调整或者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