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妻子处分房屋是否为无权处分?如果丈夫在事后不否认妻子的处理结果,视同为默认,妻子处分房屋的行为为有权处分,那么法院判决正确;如果丈夫能证明妻子是在不知情情况下签订合同而自己不同意卖,但买房人尽了应该注意义务,买卖房屋合同还是有效的,因为买房人是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