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理由不成立法院应该怎样答复当事人?

2025-02-26 13:43: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法院应作出口头或书面决定。

见《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回答2: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回答3:

法院会给你一份决定书,上面会注明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以及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回答4: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从法律上来讲,应该是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