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你的描述来看,你们已经离婚了,你为什么还要找你的前夫呢?是因为你们离婚是误会导致的吗?因为只有误会导致的离婚,才可以有复合的可能性。
只要没有特殊原因,你们离婚不是因为误会引起,最好不要联系前夫,因为有些人他一旦离开你。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他自己家人都找不到,那你如何去找。再说要是你不了解他,那简直是大海捞针,何需花费这个时间呢?
要是你们离婚是因为误会导致。你现在找他是想解释清楚误会,想重归于好。那你想找到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到公安局报案找人,另一种可以通过他曾经的朋友,或者家人去询问。正常像你这样去再找前夫,要是你们曾经有瓜葛。一般人家都不会把他的消息告诉你。
所以要是真的非常非常重要。触及到你们离婚的原因,或者重要的事情你要找他。那你可以尝试用这两个方法去找。只要不重要,建议还是不要找为好。人的时间有限,最好把有限的时间,花在有价值的人和有价值的事情上。个人建议,谢谢!
>古话有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人生的大难面前,有些夫妻选择互相扶持,相互坚守,自然也会有夫妻选择大难临头各自飞,各过各的。
在他们心中,结婚时的誓言不过是嘴上说说。在现实和爱情之间,他们果断选择了现实。逃离婚姻的过程注定是匆忙的,而遗留下的问题也只能等日后幡然醒悟时再去解决。
陈女士和新任男友即将领证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时陈女士才发现,自己现在身上还有一桩婚姻。
原来,在20年前,陈女士和前任李先生相识相爱并闪婚,半年之后,陈女士以两人性格不合和李先生分开。陈女士解释,由于当时年纪小,分开之后并没有办离婚证,一晃20年过去,现如今自己想要重新结婚,却无从下手。
更为棘手的是,陈女士曾到法院起诉离婚,却被法院告知当初的结婚证上男方使用的身份证查无此人。这样一来,陈女士便只能找到前夫李先生,和他一起开证明,才有机会办理离婚。
陈女士找到李先生,此时的李先生也是情绪激动。李先生表示,当初妻子陈女士因为自己受工伤,照顾几天后就离开时,自己找了好几个月,直到妻子家里人和自己说妻子已经去世,自己这才最终放弃。
结果没想到,“去世”20多年毫无音讯的妻子突然找上门来要和自己离婚,李先生也是感到好笑。对于假身份证的事情,李先生表示自己是个孤儿,身份证也是托人办理,自己并不清楚是真是假。
1971年,陈女士和李先生在焦作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当时婚姻登记条件有限,加上相关规范文件都未制定,在结婚证明都是手写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李先生当时所用身份证和李先生能对应上变成了办理离婚手续里的最重要一环。
好在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证明被成功开具,陈女士和李先生这场有名无实的20年婚姻也成功结束。
成功办理离婚的李先生喜极而泣,表示自己一步错,步步错。自己非常后悔当初和对方结婚,但好在最后这个婚成功离了,还是很值得高兴。
事已至此,陈女士和李先生这场闹剧也算告一段落。两人的关系,本应在20年前就有了了断,但拖到今天,责任都需要陈女士承担。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对于夫妻双方而言,无论风雨誓死相守终究不是大多数夫妻的选择。在大难面前,做不到相互坚守,至少也要选择体面地离开,这才无愧于两人曾经相爱一场。
婚姻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事,在做出任何决定时,都应该征求两人的意见,再做出共同的选择。婚姻不是儿戏,一走了之逃避现实的事情也不应该发生在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身上。
现如今陈女士已经成功离婚,也有了和现任男友结婚的前提,我们希望陈女士能从这段拖了20年的离婚闹剧之中吸取教训,在日后的生活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样才能称得上成熟的成年人。
你怎么看待陈女士和李先生这场拖了20年的离婚闹剧?欢迎留下你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