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所说的情况,学生是自己爬横杆摔伤的,学校不存在教育管理方面的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不当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