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后能继续休病假吗?

2025-04-27 10:38:3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可以的,不过待遇就不是产假的规定了,按照单位病假规定执行。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