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制定些制度,主要在于组织机构要完善,有3个党员以上的要成立党支部,接受司法局和律协的领导与检查,敏感、群体性案件要及时备案报批,案件了结要及时归档。参加非司法局或律协组织的活动或者论坛要经过批准,更不能随便对外发表言论。接案和收费制度,风险告知程序等等很多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