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学校要承担民事责任,会有一部分的赔款,然后就是那个同学,通过学校与其家长交流,如果能赔医药费等就可以私了,不行就打官司
先了解清楚情况,然后再和老师沟通
这个不要私了,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吧,校方和扔剪刀的孩子的父母有责任,校方作为当时的监护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眼睛关系小孩将来升学工作以致其一生,一定不能马虎,
现在学校显然褊袒对方,要想由学校出面公正公平裁判是不可能的了.只有请个好律师诉之法律了,现在的法官也不怎么样,谁请吃请喝,送的多谁蠃官司.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诉讼请求事项与律师协商拟定.
这种事碰到谁的头上,都是很痛心,很烦人的事,看来受害方是通情达理的人,而那班主任是一个不会处理问题的人,抓不住问题的关健。不管剪刀是谁的,是谁用剪刀弄坏受伤者的眼睛才是问题关健之所在,因此,这个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是要负责的,同时这是在学校受的伤,学校就难逃其责,尤其是班主任,要问他是怎么管理小学生的,因为都是小孩子,不好追究别的责任,但对方应赔偿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其他损失费等,但你也不要得理不让人,差不多就行了,经协商的结果基本可以就算了。如太不象话,就直接向法院告学校,同样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因为你是受害方,有理走天下,如今法制社会,就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