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诉讼时效

2025-04-28 14: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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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

回答2:

最好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起诉。
应尽快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你的亲人已因交通事故死亡,应该说自肇事者拒绝赔偿之日起你们就已经知道你们应该获得的民事赔偿的权利受到侵害,故应该从那天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过建议你们最好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