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

2025-02-26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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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卖方没有责任。因为,在国际贸易当中FOB 交货条件价,卖方的责任义务 是负责到货物越船舷之前 的 时间, 当货物装上船之后,卖方就已经完成了 交货义务,此时 的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买方。故,卖方没有责任。2.如以CIF 成交 卖方也没有责任,因为,CIF 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 和 FOB 一样,单不同的是 卖方需要购买保险,所以,卖方也没有责任。

回答2:

某公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卖方要求卖方倍偿差价损失。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

回答3:

不应该,风险在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

回答4:

风险已经转移了

回答5:

你要问问的问题是什么啊? FOB上海 就在上海装船,办理报关手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