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东送”,是指开发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甘肃、内蒙古、山西等西部省区的电力资源,将其输送到电力紧缺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京津冀地区。实施“西电东送”是我国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的客观要求,具有以下意义:
1、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具体体现;
2、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将西部省区把电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促进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3、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改变东西部能源与经济不平衡的状况。与其他西部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相比,西电东送工程最大的特点是,它不仅仅是西部的工程,也是东部的工程,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提出的“东西部协调发展,共同富裕,共同进退”的战略构思;
4、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西电东送的主要电力是水电,局部为火电。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约为10%-18%(前者按电量算、后者按装机算),远低于世界平均22%的水平和发达国家50%-100%的水平。水电是清洁能源,积极开发水电将有利于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
我国的能源资源不仅天然气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石油、煤炭和水能等多在中西部,东部地区原有一些煤矿和油田,经过多年开采,后备资源大多显得不足,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今天,能源紧缺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尤其是东部地区,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能源紧缺的矛盾日益尖锐突出,现已成为许多地方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限制性因素。为了缓解能源紧缺的矛盾,除了“西气东输”工程外,“西电东送”也是一项重要举措,要比直接输送能源安全、可靠、清洁、便宜得多。因此,“十五”计划将“西电东送”工程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