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把女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藏起来,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能受理吗

2025-03-06 1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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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方可以去派出所调出双方的身份信息,去民政局开个证明你们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了。由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必须达到法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具体判断标准见以下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