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国家的《粮食流通条例》规定,收购玉米,稻谷等粮食需要相应的资质。但是,目前来说对于个体户很难取得相应的资质,特别是关于仓储和质量检验的硬性规定。对于刑罚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没有明确规定收购粮食属于非法经营,只规定了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利益的行为。所以,因为兜底条款的不明确,导致司法权力的滥用。